地下城与被分尸的我 - 第5章 不是每个人都有阳光
地下城与被分尸的我 作者:佚名
第5章 不是每个人都有阳光
李维斯有点绷不住了,他捣鼓了这么久就为了这一泡屎么?
此时,一股縹緲之意出现在他的意识网络之中。
仔细一看,那屎居然与他的意识网络相连接!
更神奇的是,那屎中还长出了些许触鬚,將自己深埋在地下,触鬚迅速成长,与捕蝇草的触鬚相连。
李维斯愣了下,急忙调转意识去观察捕蝇草。
很神奇,捕蝇草的触鬚与绿木狼的屎的触鬚互相连接,形成了一条更宽阔的触鬚。
上面行走的动物,地下掩埋的矿石,皆被李维斯看的一清二楚,让他不禁想起之前的捕蝇草林。
懂了,这一次进化方向是捕蝇草的共生!
就如捕蝇草林独木成林一样,捕蝇草与绿木狼形成了一个共生关係。
只要绿木狼一直移动,存活,拉屎。
捕蝇草的视野就会不断扩展,捕获的范围也会越来越大。
和自己之前猜想的一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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吞食魔石后的下一代確实会具备上一代某种超凡特徵。
比如,金刚狼继承了巨熊的防御皮层。
而绿木狼继承了捕蝇草的共生特点。
由此,李维斯得出了一个新的结论。
当魔力凝聚度满贯之后,所有超凡魔物都会面临一个选择。
按照正常的方式,他们只会进行繁衍,排出多余的魔力给子嗣。
比如捕蝇草第一次繁衍,便是分化出新的植物,如同那捕蝇草林一样。
而被自己控制后,他们便有消耗一身魔力,凝集出魔石这种新的选项。
毫无疑问,对於捕蝇草来说,后者绝对比前者更加高效。
绿木狼每天都要拉屎,捕蝇草的根须网络每天都能得到扩张,扩张速度几乎是前者的上百倍!
只需要一些时间,自己的视野很快便能布满整个森林!
哪里有猎物,哪里有危险,自己一眼便知!
他狩猎扩张族群的危险,便会大大降低,甚至在准备就绪后,他还能將植被扎入那个地下窟窿里头。
通过捕蝇草的根须感知,那个地下窟窿里头,魔力含量远比地表上要高的多!
李维斯將目光注视在移动造粪机,哦不,移动植木机身上。
那么接下来的工作就很明確了。
只需要拉屎就好了。
与此同时。
黄金城。
冒险者行会,一张酒桌前。
迪伦摩擦著手中的刀锋,但眼睛却一直瞟向桌子上的盒子。
这是一笔预付的报酬,价值不菲。
但迪伦不喜欢预付的报酬,这通常也意味著任务的不容失败,很容易就把自己命搭进去。
可那来者出价太高了,高到他无法拒绝。
“老大,这是『骑士』死后的超凡结晶吧?听说这东西在黑市上价格上千金幣呢!”
“对。”
迪伦意简言骇的回应一声,便將那枚超凡结晶捡起来,放在手心,缓缓运转著体內的力量。
很快,一股灼热感在他手中燃起,仿佛要將这枚结晶吸入体內,催化成新的力量。
但迪伦又將其放下。
“现在什么时候了?”
“呃,晚上八点?”
“白痴!我问你什么时候才到半月满?”
“还有四天,老大。”
迪伦闻言,忍不住嘆了口气。
“真操蛋,我四天后就筹够条件晋升青铜中阶了,抓一个被放弃的公爵次子十拿九稳,结果却连四天都等不了。
非要我三天內拿到他的人头,他们有那么心急么?”
一旁的副手闻言,顿时不敢出声应和了。
他们的老大是没落的贵族,可以抱怨委託方的急躁。
但他们不行。
因为他们只是平民,律法规定平民不得擅自议论贵族,否则会被割舌头。
迪伦拨弄著那枚超凡结晶,又从怀中掏出另一枚同样闪烁著淡金色结晶。
作为一个没落贵族的后裔,迪伦的超凡知识多少比自己身边这群土包子小弟要知道的多一些。
二者顏色深浅样式相似,意味著里面都封存著『骑士』这一超凡职业的某些超凡技艺。
只要习够了三种同职业的不同技艺,他便可以踏入青铜中阶,得到王国的分封,重振家族荣光。
但在这之前,他有一个前提条件必须完成。
那就是杀了李维斯。
思索片刻,迪伦缓缓起身,面色有些阴沉。
“我们现在能用多少钱?”
“九十九金幣,老大。”
“蠢货,那是我的钱!关你们什么事?”迪伦:“我是说我们现在能从那些穷鬼身上榨出多少钱?”
副手想了想。
“一共有八十九人从我们这个冒险团购买了『地下城冒险权』,我们已经收了他们未来三年的税。
呃,可能刮不出多少了。”
“不够,再去刮!那些穷鬼只要还没死就能榨出油来。”
迪伦低声说道:“这次任务我们全体出动,都给我买最好的装备,不许有任何失败!”
副手一愣,顿时有些为难。
他知道迪伦说的全体出动是什么意思。
血金冒险团规模不小,但除去那些被他们压榨的底层平民,真正算得上是中坚力量的只有三十人。
可即便只是这三十人换上新甲,打磨利刃,全副武装起来也不是一件简单的事。
至少也要將近八十金才能办到。
“但我们再收的话就没人愿意来我们这里了,老大。”
“怕什么?等我做完这次任务,我就是贵族了,有贵族担保的冒险团,还愁没人来?”
迪伦敲了敲桌子,又一次说道:“拿刀子去找他们,那些懦夫知道该做什么的。”
副手闻言,最终也只是点了点头,没多说什么。
很快,屋外的吵闹声骤起,紧接著一道刀锋出鞘的金铁声和哭嚎声同时响起。
但声音很快就被平息了下来。
当副手再次推开门时,屋內多了些货幣以及,人。
钱並不是很多,只有五十多枚金幣。
但人却是不少。
迪伦隨便扫视一眼,一股厌恶之情浮上面容。
他知道这是什么意思。
有些穷鬼不肯交钱,就把他们的狗崽子拿来抵押,说是会赎回去。
但迪伦要的可不是人!而是钱!
“红磨坊,黑屠场,隨便哪里都行,都拿去卖了,別在我这碍眼。”
“是,老大!”
副手对此毫不意外,谁都知道所谓的抵押其实就卖了的意思。
这並没有什么可值得惊讶的。
平民,只是超凡贵族们的財產罢了,算不上是人。
“等等!”
忽然,迪伦又出声打断了。
他看向那些小孩,心中油然浮现出一个计划。
据说,在南境的大公爵家族中,李维斯是个很另类的傻子。
他会把白花花的银幣拿去修水渠和道路,甚至还会出钱给这群穷鬼看病。
如果他真的还活著,那这么『仁慈』和『善良』的人,肯定不会对小崽子的苦难坐视不管吧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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